就设立人权理事会 联大主席提交新决议草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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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0:4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据新华社今日上午电 第60届联合国大会主席埃利亚松23日向联合国成员国提交了设立人权理事会的最新版决议草案,首次就人权理事会成员的选举办法作出了规定,并对原案文涉及理事会规模、成员挑选标准和理事会每年会期的内容作了修正。 埃利亚松当天上午在联大举行的闭门磋商中陈述了这份新草案的要点。草案规定即将设立的人权理事会将是联大的下属机构,联大将在该理事会成立5年后对其地位进行审议。
根据草案,每个人权理事会成员均需经联大全体成员国直接投票并需得到简单多数支持当选。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3年,最多可连任一次。经2/3多数成员国同意,联大可中止严重违反人权的国家的人权理事会成员资格。 草案建议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于今年6月16日废除总部设在日内瓦的人权委员会,并规定人权理事会将于6月19日召开首次会议。 在当天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埃利亚松说,他相信这份经过30多轮艰苦磋商达成的最新草案是平衡、可行的。 另据报道,联合国秘书长安南23日发表声明,强烈敦促联合国各成员国尽快通过有关建立人权理事会的决议草案。安南警告说,如果联大最终无法就此达成一致,那将使联合国的信誉受到损害,使各国领导人的承诺落空,并使人权事业遭受打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