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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开审“达·芬奇密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13:02 新闻晚报

  英国伦敦高等法院27日开庭审理畅销小说《达·芬奇密码》涉嫌侵权一案,试图揭开“密码”背后的“玄妙”。

  涉嫌剽窃他人创意

  此案原告为迈克尔·贝金特和理查德·莱。两人以《达·芬奇密码》剽窃他们1982
年出版的非小说类著作《圣血和圣杯》中的假说为名,把《达·芬奇密码》一书的出版商兰多姆出版公司(蓝登书屋)告上法庭。《达·芬奇密码》作者丹·布朗当日也出现在法庭上。

  法庭上,原告律师约翰森·雷纳·詹姆斯说,布朗“一贯喜欢走捷径,而不是个人创作”。詹姆斯强调,原告提起诉讼的目的只是想证明,《达·芬奇密码》“严重抄袭了”先前著作,并非是词句上的抄袭,而是涉及创意和主题层面。

  詹姆斯说,《圣血和圣杯》提出的核心假说是:耶稣曾结婚生子,他的血脉千百年绵延不绝,一直受到圣殿骑士等秘密团体保护。这和《达·芬奇密码》的内容惊人相似。

  布朗先前说,他完成《达·芬奇密码》的构思时完全没有看过《圣血和圣杯》,只在整部书即将写完前才读了《圣血和圣杯》。

  本案被告兰多姆出版公司的辩护律师约翰森·巴尔德温则干脆说:“原告观点毫无根据,并涉嫌诽谤。”

  电影版可能遭“封杀”

  如果布朗在这一案件中败诉,直接结果之一便是根据原著改编的电影《达·芬奇密码》将无法如期上映。这部电影由著名影星汤姆·汉克斯主演,计划今年5月19日首映。

  业内专家认为,这一案件具有更加深远的意义。它有助于确认,小说作者在作品中借用他人提出的早已为人熟知的假说理论,是否应该被界定为侵权行为。

  英国《泰晤士报》评论说,这一案件的判决可能为英国司法机构对侵犯版权类诉讼案的审判开创先例,它涉及假说是否可以获得版权保护、版权保护底线如何、小说作者能在多大程度上借鉴他人创意等诸多问题。

  “密码”回放

  《达·芬奇密码》是一部悬念小说,2004年以750万册的年销量创下美国小说销售纪录,并被译成4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国出版,总销量迄今已逾4000万册。

  故事梗概是:哈佛大学符号学教授罗伯特·兰登在法国首都巴黎出差时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卢浮宫博物馆馆长遭谋杀,警方在尸体附近发现难以理解的密码。兰登等人最终根据著名画家达·芬奇作品中留下的线索逐渐解开谜团。

  ■案情分析“密码”作者向原告致敬?

  原告律师詹姆斯在法庭上频频举证。外界人士看来,詹姆斯推理案情的过程,就像是布朗笔下的主人公罗伯特·兰登解密“达·芬奇密码”一样引人入胜。

  詹姆斯说,布朗在《达·芬奇密码》中直接提到《圣血和圣杯》一书,即:书中重要人物莱·提彬爵士书房的书架上摆放着《圣血和圣杯》这本书。

  詹姆斯还套用罗伯特·兰登在《达·芬奇密码》中的推理方法,做起案情分析。他说,布朗显然是想借莱·提彬这个名字,表达对《圣血和圣杯》作者的敬意。莱·提彬的名即原告之一理查德·莱的姓,英文都是Leigh。而提彬(Teapin)这个姓基本上是把另一原告的名———贝金特(Baigent)的字母顺序打乱后重新排列而成。

  詹姆斯还说,布朗的妻子曾帮助他搜寻并复印了一些历史和宗教资料,其中包括《圣血和圣杯》。而布朗在《圣血和圣杯》复印件上的勾记和批注表明,布朗“没有仅仅把《圣血和圣杯》一书看作是微不足道的参考资料”。

  “布朗在这本书上做出的标记明显比其他书更多、更详细,”詹姆斯说。

  对于詹姆斯的举证,被告律师巴尔德温的评价是“异想天开”。作者:□耿学鹏 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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