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达姆“认账”不认罪 称是按法律行事没有过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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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8:41 国际在线 | |||||||||
“是我下的命令!但何罪之有?何罪之有?” 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侯赛因在1日庭审中首次承认,他曾下令审判杜贾尔村148名村民,以及铲平这个村庄。但萨达姆辩称,他完全是按法律行事,没有过错。 正当3月1日庭审就要结束时,萨达姆出人意料地站起身要求发言。随后,萨达姆在
萨达姆承认,确曾下令前伊拉克革命法庭审判杜贾尔村148名村民,而这次审判最终导致村民全部被判死刑。不过,萨达姆辩解说,这一切都合乎伊拉克法律。 “是我摧毁了(杜贾尔村的)土地。这并不是说,我开着推土机摧毁了那里,不过确实是我摧毁的。”萨达姆说,“这是‘革命指挥委员会’通过的决议。” 不仅承认下令铲平村庄,萨达姆还摆出“一人做事一人当”的架势,要求法庭释放同案其他被告,因为他们只是在奉命行事。 谈完案情,萨达姆还呼吁伊拉克民众保持团结。“民众必须团结,”萨达姆说,“所有宗派,所有民族。” 分析人士认为,从审萨整个进程看,萨达姆3月1日的发言具有标志性意义。萨达姆首次“认账”并自我辩解,这不仅是萨达姆首次承认他与杜贾尔村案有直接关联,也预示审萨逐渐接触核心实质。审萨进程正在呈现三大表现:法庭内部的变化、控方举证的逐渐深入、萨达姆角色的转变。 来源: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