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可将尽孝列入招聘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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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8:39 东方网-劳动报 | |||||||||
人大代表就申城热议的“不孝榜”提出建议——— 本报率先报道的“不孝榜”曾引出一片争议声,而赴京参加全国人代会的彭镇秋代表则就如何做好老年人精神赡养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认为,营造和谐家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议通过一些方法促进子女主动履行对父母的精神慰藉义务。
●让孩子从小接受孝心的教育,将古今中外敬老的故事列入中小学教科书 ●应当将是否孝敬父母作为今后招聘的一个参考依据 ●积极探索建立“赡养老人少纳税”制度,让多承担赡养父母责任的子女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优惠时享有一定优惠 ●父母生日放个“敬孝假”,将“重阳节”命名为“敬老节”并定为国定假日(详见第3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