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女犯人戴脚镣分娩(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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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09:04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一名戴脚镣的母亲在美国,女犯人如果是孕妇,在生孩子时竟要戴手铐或者脚镣。这激起了舆论的一片抨击声。在民意的压力下,有关禁止在产妇阵痛、分娩和恢复过程中,进行法律制裁的法律即将出台。美国《纽约时报》对此进行了报道。
2003年9月20日,麦克夫森监狱里的一个女犯人沙瓦娜·纳尔逊是一个临盆孕妇,因为阵痛送到当地医院。她阵痛了12个小时,但始终戴着脚镣,经一再请求后,直到有了法院的批文,相关人员才把产妇的脚镣去掉。 纳尔逊女士的律师说:“整个阵痛的过程她都被铐着,直到医生接生下孩子,警卫人员看到这的的确确是分娩,才去掉了脚铐。”她的丈夫接受采访时愤慨地说:“我简直不敢相信,一个女人要生孩子了,居然还要戴镣铐。这听起来简直像是200年前在奴隶身上发生的事。”人权团体评论说:“这种做法太循规蹈矩了,就像是在一个人昏迷的时候铐住他一样愚蠢。” 立法机关和人权组织表示,虽然偶尔有人抱怨,但女犯人临盆时还戴着镣铐其实很普遍。23个州的犯罪改造部和司法部联邦监狱管理局,有政策明确允许,在产妇阵痛时采取控制措施。只有加利福尼亚和伊利诺斯州两个州禁止这种做法。 根据1999年司法部的报告,服刑女犯人中有5%是孕妇。美国审判项目组织估计,美国监狱每年接收4万名女犯人,在那里每年有2000个婴儿出生。绿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