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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皇位继承制度面临法律困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08:11 法制日报

  日本有着号称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皇室,《皇室典范》严格规定了日本皇位的继承制度

  香火不旺、后继乏人近年来成为困扰日本皇室的一大难题。为此小泉政府提出了《皇室典范》修改草案,草案建议应允许女性继承皇位

  由于纪子王妃的怀孕,有诞下男婴的可能性存在,因此小泉政府决定推迟原定于今年
春天提交国会的《皇室典范》修正案

  围绕女性继承皇位的问题,日本国内的反对派与支持派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两年前日本小泉政府曾提出了修宪大纲草案,草案中引人注目的一项重要修改就是建议修订日本的皇位继承制度,顺应时代潮流允许女性继承皇位。日本的大多数人也都认可在现代日本出现一位女天皇。因此,目前的皇太子德仁夫妇惟一的爱女爱子小公主有望成为现代日本的第一个女天皇。不料此事在近期却突生变数,原因是德仁皇太子的弟弟、文仁亲王的妻子又怀孕了!

  据日本媒体2月7日报道,日本天皇明仁的二儿媳、皇太子德仁的弟弟文仁亲王的妻子———秋筱宫纪子王妃再度怀孕,这意味着也许事隔40年,日本皇室可能会有一个男性子嗣诞生,从而解决没有男性皇位继承人的难题。此前,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原本决定要向今年春天召开的国会提交旨在承认女性天皇的《皇室典范》修正案。纪子怀孕的消息公布后,小泉于2月9日表示,暂不向本届国会提出交修正案。但是以此事件为契机,有关如何走出皇位继承面临的困境问题,却在日本国内引起了大规模的争论。

  皇位继承现实临困境

  香火不旺,没有男性子嗣是目前困扰日本皇室的一大难题。皇位继承人德仁皇太子与皇太子妃雅子都已年过40,但膝下只有一个4岁的女儿爱子。根据日本的继承法,爱子身为女性无法继承皇位。随着现任明仁天皇年岁日高,德仁皇太子之后谁将继承皇位这一问题似乎一时没了答案

  根据日本现行的《皇室典范》和1947年国会通过的《皇室继承法》,只有皇室中的男性后裔才有权继承皇位;天皇去世时,皇嗣立刻即位;一旦登基,就无权自动退位。然而,自1965年皇次子文仁亲王出生后,日本皇室中虽然又新添了8位成员,但全是清一色的女儿身,再无男丁。2001年12月,太子妃小和田雅子生下了小公主爱子,这是她与皇太子德仁婚后8年惟一的爱情结晶,但也是个女孩。近年来,是否应该修改宪法、允许女性继承皇位的争论在日本浮出水面,政府也开始研究使女性成为天皇的可行性。

  一些日本民众非常担心,照此发展下去,这个号称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皇室很可能面临后继无人的危机。而且,对日本皇太子妃雅子来说,要为皇室生下一个男性继承人也成了她人生中的头等大事,使她不堪重负。因此,有人主张修改皇室继承法,使女性也能当上天皇。

  为解决皇室继承人问题,日本执政党自民党2004年通过了一项草案,建议修改现行法律允许女性继承皇位。首相小泉纯一郎此后组建了一个10人顾问小组,专门负责研究皇位继承法的修改。小组将在今年晚些时候提交研究报告。民意调查也显示,支持女天皇的民众高达80%。

  但较高的民意支持率并不能掩盖近年来日本国民在继承法修改上的分歧。反对修改继承法的人士认为,修改继承法将会破坏天皇制度,因为男性一直是天皇制度的主体。

  如果爱子公主得以名正言顺地继承皇位,那么她将成为日本历史上的第9位女皇。此前,日本共有过8位女性天皇。但她们只是暂时作为过渡的“管家婆”,一旦条件具备,就被男性继承人取而代之。她们的后代均没有继承皇位。

  日本各界分歧较大

  日本各界在这个问题的态度有点左右为难。一方面人们觉得禁止让女性继承王位显得有些迂腐,但另一方面他们又希望维持传统,确保王室能够代表历史的延续性

  针对小泉政府提出的修改皇位继承草案,自民党执行部内部也是分歧很大。参议院院长青木干雄认为“过急提交国会是提倡异论的表现”,总事务长久间章生则担心出现党内分裂的状态;2006年2月3日在内阁会议后的记者招待会上,一部分阁僚表现出慎重的态势,一些阁僚甚至发生了“必须不管三七二十一来修改吗”的质疑。之后自民党内部“慎重论”的声音不断扩大。去年众议院选举中初次当选的25位自民党议员,于今年2月2日在国会组织了学习会,确立了要求小泉不向本次国会提交修改议案的方针,并且自民党内各派总会中“慎重论”的论调也在扩大。自民党政调会会长中川秀直在2月12日的朝日电视节目中说,关于《皇室典范》的修改,预定开始运行的党内阁部会的学习会上将予以讨论,“不会仅局限于讨论容忍女性、女系天皇的‘皇室典范有关的有识者会议’的报告书,还要对维持男系天皇制的问题进行广泛的讨论。”而预定将于3月7日在日本武道馆举行的“1万人集会”,其中心议题就是反对现在就提出确立女性继承皇位的修正案。在此情形下,如果小泉政府坚持己见,肯定会带来自民党内部的不和。

  但据日本朝日新闻社民调结果表明,六成的国民赞成小泉向国会提交《皇室典范》修改案。朝日新闻社于2月18、19日用电话面向全国作了民意调查。针对修改《皇室典范》,有60%的人能承认“女性天皇”,有60%人能容忍继承女系血统的“女系天皇”。目前由于纪子王妃怀孕,小泉已打算暂将草案不提交该届议会。对此,民意的反应也是很有意思的,60%的人认为小泉的做法是切合实际的。支持暂不提交议会的人中,各年龄段的男女都超过半数。

  皇室继承四种模式

  对于日本皇室在继承人问题面临的艰难抉择,不但事涉日本的皇室、政党、官僚,同时也引发了日本民众举国上下的关注和争议,成为日本皇室在21世纪不得不面对的新问题。目前皇室的继位问题,可能会有四种模式的走向,为此日本国内的革新势力与守旧势力相持不下

  1、改革《皇室典范》,为女天皇的出现铺平道路。日本时事通讯社2005年11月进行的一次民意调查显示,55.2%的日本民众支持修改《皇室典范》,使女性也能登基。自由党党首小泽一郎就曾指出,日本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十代八位女皇,日本有女皇当政的传统,因此推出一位女天皇并未违背祖训,也非什么大逆不道之举。但是这种意见却遭到保守派的反对,他们认为,男女平等只适用于平民,皇族则当别论。同时,他们认为以往的女天皇只不过是在紧急情况下作为连接男系天皇的“中继”而存在,从整体看仍然未摆脱男系天皇的框架。

  倡议女天皇继位的呼声也得到了首相小泉的支持,这使得女天皇的出现一度有大势所趋的迹象。但也有分析者认为,女天皇的出现会带来方方面面的难题:譬如如果将女性皇族与男性皇族同等对待的话,就会出现是女子优先继承还是男子优先继承的问题;如果女天皇与平民结婚的话,两人结合所生的后代如果继承皇位的话,无论孩子的性别如何,都将成为仅仅与皇室母系家族有血缘关系的天皇,这将大大有悖男性天皇一脉的初衷。所以,现行的天皇制怎样走出皇统中断的困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甚至许多理论上行得通的解决方案,实际操作起来却并非易事。

  2、恢复旧皇族的皇籍。二战结束后,占领军当局为了推行“弱化皇室体制”的政策,从经济上封锁了11家旧皇族,停止了对他们的岁费支出,将他们的财产收为国有。1947年5月1日,宫内厅对这11家皇族下达“请愿书”:“鉴于最近的国情,深深考虑其形势,今后你们脱离皇族身份,在皇室外居住,现请求你们脱离皇籍。”

  反对“女帝论”的传统主义者,为了确保皇位继承的稳定性,主张通过出台特别法恢复旧皇族的皇室地位。但是当代深受“民主主义“与“法下平等”观念的广大日本国民是否能够接受这种类似于“复古的行为”呢?

  3、恢复养子制度。收养养子的制度在日本古来有之,在上至皇室、下至平民中都广为普及。武家时代养子制度更是达到了它的顶峰期,维系家族的连续性是这一制度的重要目的。为保证皇族系统的纯洁性和避免像南北朝那样的因为继承人之间争夺皇位而造成国家分裂的后果,明治时代颁布的《皇室典范》中规定不准皇族收养养子。但是东京大学教授小堀桂一郎等人认为,在天皇面临皇位失传的特殊情况下,恢复古来的养子制度也无不可。养子可以承袭养家的封号,但是关于他是否具有继承皇位的权力这一问题日本国内一直没有统一的意见。

  4、革除永代天皇制的遗风,允许皇族与平民结婚,并且承认子嗣的皇族地位。现行的《皇室典范》承袭了永代天皇制的传统,不允许皇族与平民通婚,否则就要脱离皇室,成为平民。这使许多皇室成员,特别是女性皇族受害颇深。前不久,天皇惟一的女儿出嫁,选择的是一位平民夫婿,这样她也就自然脱离了皇室。日本政策研究所所长伊藤哲夫认为,如果内亲王、女王可以与平民男子结婚,那么他们的后代应当具有继承皇位的资格。这在一定程度上维系了皇族的直系血统的连续性。这如果能在爱子内亲王身上实现的话,那么对于解决皇室面临的继承人中断的问题,则是比较完美的方案。但是,这种方案毕竟涉及到皇室非常敏感的问题,并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实现的。

  此外,面对皇位继承难题,日本甚至有人对天皇制存在的正当性提出疑问。根据日本《读卖新闻》2005年6月1日的报道,日本流通经济大学宪法学教授横田耕一在“有关皇室典范的有识者会议”上发言称,“本来我们应该考虑的首先是为什么要继承皇位?日本国民给予天皇的期许是什么呢?如果不期许天皇能发挥国民统一的积极性作用,男系、女系继承都是可以的"。日本国内甚至有人赞成,如果国民觉得天皇制本身存在的正当性非常值得怀疑的话,可以考虑修宪,让天皇制告别日本。眼下围绕日本是否允许女性继承皇位问题,革新势力与守旧势力的争论异常激烈,而小泉政府则采取了暂不提交修正案的妥协措施。然而皇位继承问题的最终解决恐怕仍要依靠修法来走出目前的法律困扰。

  背景资料

  《皇室典范》与皇位继承

  根据日本现行的《皇室典范》,皇位继承者是属于皇统的男系男子。从日本历史上的“天武朝”开始,中央集权国家的君主开始被称为“天皇”。

  日本的《皇室典范》是规定有关皇位继承、摄政设置、皇室会议、天皇皇族身份等有关皇室的法律。日本历史上有新旧两部皇室典范。旧典范于明治22年(1889年)与明治宪法(大日本帝国宪法)同时诞生。明治宪法第74条规定“皇室典范的修改不用经过帝国议会的同意”,所以它成为与宪法同等地位的钦定法。明治宪法是日本国家的基本法,所以修改时“根据敕令交由帝国议会审议”,与此相对,旧皇室典范的修改却否定国会的参与。需要修改时交由皇室会议和枢密顾问审议。也就是说有关皇位继承顺序的事项不允许臣民的参与。

  伴随着二战后日本新宪法的制定,《皇室典范》被重新制定。新制定的《皇室典范》不再与宪法并驾齐驱,位阶处于宪法之下,成为普通法律。有关皇位继承的规定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与旧典范表现出明显的差别:(1)继承仅限于正妻的孩子,不承认正妻以外生的孩子。这是新宪法重视男女平等的一夫一妻制的结果,废除了庶子继承制,无疑缩小了皇位继承人的范围。(2)新皇室典范废除了养子制度。所谓天皇的养子,是指把社会性血缘纳入天皇一世的血统。通过该制度与天皇血缘关系远的子孙也可以世袭皇族。这样从某种程度上扩大了皇族的范围,确保了天皇皇位继承的安定性。新典范对养子制度的废除,正是缩小皇位继承人范围的表现。(3)皇室范围缩小。

  根据现行《日本国宪法》的规定,皇位实行世袭制,由国会通过的《皇室典范》具体规定:继承规则(第2条);皇位由属于皇统的男系男子继承(第1条)。皇位继承的顺序如下:(1)皇长子;(2)皇长孙;(3)皇长子的其他子孙;(4)皇次子及其子孙;(5)其他的皇子孙;(6)皇兄弟及其子孙;(7)皇伯叔及其子孙;(8)如无以上适当人选,则传位于最亲近的皇族,但在一切场合以长辈在先,在同辈内以长者在先。皇位继承的原因只能是天皇驾崩,天皇生前不许退位。王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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