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秘密审理很普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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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13:02 新闻晚报 | |||||||||
□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美联社4日披露,2003年至2005年间,美国国内各类刑事案件中共有5000多名被告的审理记录一直处于秘密状态,即使是联邦法院已经对他们的案件作出了判决。最糟糕的情况是,法院对有些被告的判决也未公开。
美联社说,上述5000多名被告中,大多数都是毒品犯罪团伙成员。他们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充当“污点证人”,检举自己同伙或者头目的恶行。不过,他们与政府之间达成的认罪求情“协议”,以及他们的证词是否为他们赢得减刑或免罪等细节还不为公众所知,而多数案件早已结案。这一消息一经披露,便引起美国法律界人士的强烈反应。“宪法对法庭审理的公开性有要求,但我们必须问个究竟:我们自己是否真的遵循了这一原则,”洛杉矶大学法学院教授利文森说,“这么多案件仍未公开的原因是什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