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界称政府秘密审理刑事案件违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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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16:25 北京晚报 | |||||||||
美联社3月4日披露,2003年至2005年间,美国国内各类刑事案件中共有5000多名被告的审理记录一直处于秘密状态,即使是联邦法院已经对他们的案件作出了判决。最糟糕的情况是,法院对有些被告的判决也未公开。这一发现在美国法律界引起强烈反响。一些法律人士认为,“秘密记录”明显违背了宪法对于公众知情权的规定。 美联社说,上述5000多名被告中,大多数都是毒品犯罪团伙成员。他们在法庭审理过
根据美联社的调查结果,2003年至2005年这3年中,审理记录处于秘密状态的被告所占比例增加了一倍还多,由2003年的1.1%上升到2005年的2.7%。美联社还说,这一数据显示,这种“秘密记录”案例的急剧增加,正好与布什政府对“秘密”手段的依赖相吻合。 美国法律专家说,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的审理应让公众知情。与这一要求相违背的是,在美联社获取的这些案例中,甚至有结案两年后审理还未公布的情况。 这一消息一经披露,便引起美国法律界人士的强烈反应。美国“争取新闻自由记者委员会”负责人卢西·达格利什说:“最高法院已经规定,刑事案件审判程序必须公开。”徐超(新华社专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