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最高法院裁定远东石油管道项目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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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6:11 北方网 | |||||||||
新华社今日上午专电 俄罗斯最高法院9日驳回8个环境保护组织的联合诉讼,认定从西伯利亚到太平洋沿岸的石油管道项目合法。环保组织认为这一项目会给世界最大的淡水湖——贝加尔湖带来环境灾难。 俄罗斯新闻社报道说,俄罗斯政府去年12月批准了这个项目,并由国有的俄罗斯石油管道运输公司承担建设。根据规划,项目总造价达115亿美元,管道全长约4100公里,从南
环保组织则认为,规划中的管道将从贝加尔湖附近经过,管道最近处距离贝加尔湖不足1公里。他们因此认为,一旦发生石油管道破裂等事故,将给贝加尔湖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俄罗斯石油管道运输公司副总裁谢尔盖·格里戈里耶夫此前表示,这一线路在生态安全上有足够保障。他认为,最大限度靠近铁路线能保障顺利施工。而最近的铁路线就在贝加尔湖附近。 贝加尔湖是世界最大淡水湖,水深达1600多米,拥有世界淡水量的五分之一,并有多达1500种独特动植物品种。(完)(来源:今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