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多舛的领导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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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9:12 东方网-劳动报 | |||||||||
在国际关系史上,也曾出现过境遇同米氏相似的政治人物,他们某些罪行比西方扣给米氏的罪名还要大,但却由于种种原因而没有受到国际刑事审判。 南非:前政治领导人 1992年,面对当时已经宣布实行黑、白共治的南非,国际社会曾有提议,对于那些
智利:皮诺切特 1999年,智利前领导人皮诺切特在前往英国就医期间,受到英国警察部门的扣押,准备将他引渡到西班牙受审。皮诺切特掌权时期,曾被指控与国内数千人的非法失踪和酷刑拷打有关。但在智利政府的强烈反对下,皮诺切特最终获准回国。 秘鲁:前总统藤森 2001年,秘鲁前总统藤森被秘鲁政府指控犯有渎职、受贿和反人权罪,希望日本政府将匿藏在日本的藤森引渡回国受审,但日本政府再三推脱。即便在罪恶昭彰的秘鲁前秘密警察头目蒙特西诺斯被拘捕归案后,日本仍无意将藤森引渡回秘鲁。 国际法院 审判前南斯拉夫战犯国际法庭是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于1993年5月成立的。审判前南战犯国际法庭是国际法院的附属机构。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司法机构,设在荷兰的海牙,亦称“海牙国际法庭”。它依据《联合国宪章》和所附的《国际法院规约》于1946年2月成立。 国际法院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选出15名不同国籍的法官组成,包括正副法院院长各一名。法官不代表任何国家。他们的任期为9年,每3年更换三分之一。当选的法官应具有在本国担任最高司法职务的资格或者是公认的国际法权威。院长任期3年。法官与院长均可连选连任,任职期间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