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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家庭暴力层出不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11:22 世界新闻报

  本报驻东京记者 王颖颖

  日本内阁府发布的“禁止对妇女施暴”的标志 据日本警察厅的一项最新统计,2005年,日本全国的家庭暴力事件比前年增加了17.2%,达到16888件。日警察厅表示,这是《家庭暴力防止法》自2001年开始实施以后,暴力事件最多的一年。

  三十多岁女性受害最深

  

日本家庭暴力层出不穷

  日本内阁府发布的“禁止对妇女施暴”的标志

  据日本《读卖新闻》报道,受害者当中女性占到了97.6%,其中,30到39岁的占了37.3%,在受害者中的比例最高。这些女性往往遭到丈夫或者同居男友的殴打,有人甚至在怀孕期间仍难逃魔掌。在前来咨询的女性当中,骨折、瘀伤、烫伤、头骨破裂、下巴脱位以及被强暴和恐吓等,不一而足。她们当中因此而患上抑郁症甚至自杀的例子也不少。

  除此之外,警察向受害人提供的“防范指导”和对保护受害人制度的说明的次数也分别达到了法律实施以来的新高。日本警察厅称,“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因为法律法规的逐渐完备,受害人比以前更容易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了。”

  早在1999年,日本内阁府便做过一项调查,结果表明,只有不到1%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报了案。自2000年以来,因家庭暴力而受伤的妇女人数不断增加,而因施暴被捕的男子人数也不断上升。为了遏制家庭暴力现象,日本从2001年10月开始实施《家庭暴力防治法》,为日本妇女提供了保护自己的法律武器。

  经济地位低下是主因

  日本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她们经济地位低下。据万事达卡今年发布的对韩国、日本、菲律宾等十三个亚太国家的男性和女性社会经济地位的调查报告显示,日本女性排在最后一位。参加调查的亚洲国家中,体现男女平等最好的国家是菲律宾。日本和韩国分別排在第十三位和第十二位,属于男女不平等現象比较严重的国家。

  东京一个提供妇女咨询的团体负责人堀越表示,自从日本政府在2001年实施《家庭暴力防止法》以来,家庭暴力事件的通报案例就愈来愈多。一个帮助妇女免于家庭暴力和被胁迫从妓的团体负责人指出,外国妇女在日本更容易受到伤害。她说,有一名受到伤害的外国妇女向警察求助,但警方发现她的居留证过期后,立刻将她收容并把她的孩子送交少年辅导中心。

  政府出台措施应对

  面对家庭暴力事件不断上升的趋势,日本各地政府都采取积极措施应对。

  三重县在日前召开的县议会上,决定将该县的“配偶暴力咨询保护中心”的下班时间从下午4点延长至深夜12点;同时还决定增加工作人员,以应对不断增多的咨询电话。

  2004年12月,日本对已实施的《家庭暴力防止法》进行了修改,将法院下达保护令的保护对象,从原来只限于配偶的基础上,增加了“前妻(前夫)和孩子,以及同居对象”。

  另外,日本国会女性委员会2月20日召开全体会议,决定每隔3年,政府都要进行一次家庭内暴力实态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该委员会还要求日本各地的学校,把防止家庭内暴力的教育列入校方的义务的教育活动计划当中。

  

  来源:国际在线-世界新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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