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要求美在两个月内取缔新版《外销公司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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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2:28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钱慰曾):欧盟代表14日在日内瓦举行的世贸组织全体成员会议上要求美国在两个月内取缔新版《外销公司法》。 欧盟代表指出,欧盟要求美国在两个月内取缔已被世贸组织判为违法的新版《外销公司法》,否则将对美国出口产品征收40亿美元的报复性关税。
世贸组织2001年8月认定美《外销公司法》实行“非法出口补贴”。经世贸组织允许,欧盟从2004年3月起对价值40亿美元的美国进口产品征收5%的惩罚性关税。由于后来美国颁布了新版《外销公司法》,欧盟从2005年年初起停止了对美国的贸易制裁,但就该新版法律再次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 世贸组织上月13日裁定,美国新版的《外销公司法》允许在2006年年底前继续对美国出口企业实行补贴,违反了世贸组织有关公平竞争的规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