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权法院驳回老萨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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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0:45 今晚报 | |||||||||
新华社今日上午专电欧洲人权法院14日驳回伊拉 克前总统萨达姆对欧洲21国的指控。萨达姆指控以美军 为首的入侵伊拉克盟军各国打算在虚假审判后处死他。
萨达姆说,《欧洲人权公约》中规定了人的生命权和 接受公正审判权,禁止以非人道方式对待和随意拘禁,欧 洲21国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中规定的义务。 总部设在法国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14日在一 份声明中说:“萨达姆断言,他在‘作秀审判’后肯定会 被定罪,然后遭到处决,而他甚至缺乏基本的辩护工具。” “他争辩道,他落入了21个相关国家的司法权范围 内,他认为,这些国家2004年6月向伊拉克政府移交 权力后,实际上继续在伊拉克掌权。” 法庭驳回了萨达姆对21国的指控。法庭声明说: “即使他因为被关在某国而处于那个国家的司法权下,但 他也不能证明这些国家中的任何一个,对他的被捕和随后 受到拘押负有责任或起到某种作用。” 萨达姆指控的21国包括英国、意大利、匈牙利、保 加利亚等国。(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