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希望人权理事会公正办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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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14:49 新民晚报 | |||||||||
新华社联合国3月15日电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张义山15日在联大通过成立人权理事会决议后发言指出,人权理事会的未来工作应以公正和非选择的方式来处理人权问题,从而避免该机构重蹈人权委员会政治对抗的覆辙。 张义山说,决议根据公平地域分配原则,重新分配了各地区组的席位,纠正了长期以来亚洲国家在人权委员会代表性不足的问题。
但张义山强调说,决议未能充分反应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在人权问题上的关切。首先,决议未能针对人权委员会顽疾即国别提案引起的政治对抗,从机制上予以避免或提供有效保障。其次,决议创建的普遍定期审议机制,易与联合国人权公约机构及特别机制职能重叠,增加发展中国家的报告负担。第三,根据中方理解,决议中规定的人权理事会的建议权仅限于联大,不涉及其他联合国机构。中方将在理事会成立后的有关磋商中,进一步反映上述关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