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理事会获联大通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1:21 东方早报 | |||||||||
责任编辑 王进 综合新华社北京电 第60届联合国大会15日以170票赞成、4票反对、3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一项决议,决定设立共有47个席位的人权理事会,以取代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人权委员会。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16日就联大通过成立人权理事会的决议表示,希望未来的理事会能切实遵守有关原则,避免重蹈人权委员会政治对抗的覆辙。
根据2005年联合国首脑会议《成果文件》的规定,新成立的人权理事会将取代目前广受批评的人权委员会。 秦刚说,有关决议根据公平地域分配的原则,重新分配了各地区的席位,纠正了长期以来亚洲国家在人权委员会代表不足的问题,同时规定理事会应尊重各国、各地区历史、文化和宗教背景,促进不同文明和宗教之间的对话,同等重视公民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以客观公正的方式处理人权问题,避免双重标准和政治化,促进人权领域的建设性对话与合作。“中方对此表示赞赏,希望未来的理事会能切实遵守以上原则,避免重蹈人权委员会政治对抗的覆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