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何投反对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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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9:11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回顾当初美国鼓动改革人权委员会的说辞,最主要是两条:一是认为53个成员国太多,效率不高;二是认为一些在人权方面表现不好的国家,也当选为人权委员会成员国,很不合理。实际上,说成员国太多,是因为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在人权问题上与美国的意见不一,使美国无法在人权委员会上如愿推行其利用人权问题向某些国家施压的做法。美国认为,有人权问题的一些国家当选成员国,更会与美国对抗,因此美国想以“不够资格”为由将它们排除在人权理事会之外。于是,美国提出了减少人权理事会成员国数量、制定成员国当选
经过多次谈判达成的决议草案,并没有完全达到美国的愿望。成员国从53个减为47个,减少不多。更重要的是,成员国数量是按照地域分配名额的,发展中国家仍将占大多数。美国所要求的联大三分之二多数才能当选的门槛,被降低为二分之一多数。决议草案中也没有明列当选条件,只提到选举时应考虑成员国对促进和保护人权的贡献及其对人权的承诺。选举又是对联合国所有成员国开放的,没有国家被剥夺参选的权利。显然,美国对这个决议草案是很不满意的。 客观说,决议草案中所规划的人权理事会与原先的人权委员会相比,已经得到很大的加强。它的地位提高了,工作会期延长了,工作方法也有改进。目前的决议草案吸取了尽可能多国家的意见,用联大主席埃利亚松的话说,“是平衡的、可行的”。安南秘书长也坦率地说,决议草案并不能让所有的人满意,但它不是新瓶装旧酒,是一个新的机构,能使联合国的人权工作迈入一个新的时代。所以,尽管美国反对决议草案,要求重新讨论和修改,但联合国绝大多数会员国的意见是,不要再改动这一决议草案了,先通过决议草案,建立起人权理事会,按新办法工作,有不足之处,以后再改革。因为决议草案规定,5年以后再对人权理事会的地位等问题重新审议。如果现在重开谈判,则其他国家也会重新提出一些要求,谈判将永无止境。 何洪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