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人才不许随意猎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9:47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市首次针对猎头发布行业规范 本报讯(记者罗菁)猎头也得有规矩。记者昨日从市人才中介行业协会获悉,上海首次针对猎头发布行业规范。行规指出,五类人才不可随意“猎取”,而行业内部明确规定,反对压价竞争或通过消极的价格协议垄断市场,存心使人才“跌价”。
据规定,猎头不得向企业和相关机构推荐正在承担国家、省级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由国家统一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支援西部开发人员;在岗涉及国家机密的人才和离岗脱密期未满的涉密人员;有违法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和尚未结案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或须经批准方可出境的人员。 《行约行规》规定,猎头必须坚持双向保密的原则,对客户未向社会公开披露的信息要予以严格保密,对推荐过程中的高级人才信息,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予以披露。记者还了解到,猎头公司一般都会制定保密制度、设计保密程序。甚至凡是在书面中不许别人看到的,全部采用代号或者不写。此外,人才信息库一般也都有加密程序,并由专人把握和控制。 相关负责人指出,为保证真“才”实“价”,猎头公司不得压价竞争或“联盟”采取消极价格协议垄断市场。“对于人才来说,这样无法体现出自身真正的价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