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塔赫成员要求阿巴斯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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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14:3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巴勒斯坦民族解放运动(法塔赫)官员3月17日证实,法塔赫官员要求巴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马哈茂德·阿巴斯辞职,解散民族权力机构,以抗议以色列“劫狱”。 法塔赫中央委员会16日晚举行会议。委员会成员、阿巴斯的高级助手塔伊布·阿卜杜勒·拉希姆首先发言,要求阿巴斯辞职,解散巴民族权力机构。以色列《国土报》17日援引一名不愿公开姓名的巴勒斯坦官员的话说:“拉希姆在会上说,如果以色列继续袭击巴勒
除会议发言外,5名法塔赫中层官员签署联名信,要求阿巴斯辞职。签署联名信的官员泰西尔·纳斯鲁拉说,以色列的“劫狱”行动证明,巴民族权力机构没有存在必要。据说阿巴斯表示,他将考虑辞职建议。获得授权组阁的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反对解散巴民族权力机构。 提议解散民族权力机构,在多名法塔赫高级官员说来,目的是抗议以色列和美国迫使阿巴斯退出谈判桌。这些官员说,由于以色列的单边政策削弱了巴民族权力机构,使得建立一个能生存下去和完整的巴勒斯坦国的希望变得渺茫,因此他们发出这种要求。 这是阿巴斯2005年1月当选巴民族权力机构主席以来,法塔赫官员首次提出类似要求。以色列媒体评论说,这一要求凸显法塔赫内部在巴立法委员会选举中被哈马斯击败的失落感。(史先振)
图:正在做礼拜的阿巴斯 ■链接 巴民族权力机构和机构主席 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1994年5月根据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决议成立,是一个阶段性、过渡性的权力机构,主要负责管理加沙、杰里科除外交、安全以外所有事务,以及约旦河西岸教育、社会福利、旅游、税收和卫生等事务。 根据巴勒斯坦基本法,民族权力机构主席职权主要包括:兼任巴武装部队最高司令;签署巴立法委员会制定的法律;任命总理并责成总理组阁,有权解除总理职务或接受总理辞职等。但基本法没有就民族权力机构主席任期作出具体规定,只是定性为“过渡性”职位,直至巴勒斯坦最终地位问题解决。(新华) (紫/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