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在场的聚会仍算工作 摔下楼梯的员工应算工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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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03:14 杭州日报 | |||||||||
德国法兰克福一民事法院16日做出判决,只要老板在场,职员聚会仍按工作算。一男子将因此判决获得大笔事故保险金。 2005年圣诞节前,该男子与同事一起参加公司的圣诞庆祝会,其间不慎摔下楼梯,造成头部永久性伤害。不过,保险公司以该男子当时不是在工作状态为由,拒付保险金。
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保险公司应立即支付赔偿金。因为从理论上来说,该男子仍在工作。 判决说:“对于与工作有关的聚会来说,直到聚会结束前,员工仍享有职业保险。如果聚会具体时间不好确定,就按高级员工何时在场计算。”(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