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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蛇头之母”被判3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09:27 东方网-劳动报

  13年前“一举成名”

  1993年6月,满载着286名中国偷渡者的“金色冒险号”货船在航行了四个月后到达纽约港。由于岸上的人无法用小船接应,货船搁浅在距海岸只有几百英尺远的海滩上。船上的偷渡者纷纷跳海,打算游到岸上,结果十几个人被淹死。这一事件成为轰动全美的特大新闻。

  后来,有关部门调查发现,这条货船其实早已报废,它是一个绰号叫阿凯的小蛇头与人玩牌赢来的,而此次偷渡事件的幕后策划却是曾经被控非法走私人口偷渡美国的女蛇头“萍姐”。

  曾是FBI的一名线人

  “萍姐”原名郑翠萍,中国福建人。美国检察官指控她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从事人口走私活动。她最初只是将自己家乡福建亭江陈美村一些村民偷渡到美国来。

  1989年,郑翠萍在试图将3名非法移民由加拿大的多伦多偷渡到美国时被捕。她因为这起偷渡案被判6个月监禁。据联邦检察官说,在服刑期间,郑翠萍成了FBI的一名线人,负责提供有关纽约唐人街黑社会组织“福青帮”的情报。但据检察官称,郑翠萍后来并没有给FBI提供什么“情报”,而是继续从事偷渡活动。当初郑翠萍每个月都用船将偷渡客运送到美国东海岸的纽约和波士顿等大城市,然后再用租来的货车把这些偷渡客运送到指定的地点,而每名偷渡者要向她交纳5万美元费用。

  高峰时每年偷运万人

  后来郑翠萍的“生意”越做越大,在最高峰时期她的偷渡集团每年偷运到美国的人口达万人以上。小车、卡车、轮船甚至飞机等都成了她偷渡贩运人口的工具。被人称为“蛇头之母”。一些美国移民专家称,郑翠萍一边从事非法偷渡,一边还若无其事地在美国生活,真不可思议。

  罪名判了最高刑期

  去年5月16日,郑翠萍案开始在纽约南区的联邦法院审理。她面临着包括绑架、走私偷渡客、欺诈美国政府、挟持勒索、非法汇款洗钱等多项重罪指控。经审理,郑翠萍被陪审团判决“串谋”、“投资人口走私的汇款”和“代蛇头收受走私勒索人质赎金”等三项罪名成立。

  主审法官莫卡锡对郑翠萍的三项罪名每项都判了最高的刑期,而且规定串谋罪的5年、洗钱罪的20年和勒索罪的10年刑期要分开计算,连续执行,加起来一共是35年。

  铁窗之内度过余生

  对于这一判决,部分侨界人士认为,郑翠萍虽然有罪,但法庭的量型有些过重。但法官指出,许多人在郑翠萍组织的偷渡途中不幸丧命,她的罪行不可原谅,不这么判就收不到惩戒的效果。而对今年已经57岁的郑翠萍来说,这一判决几乎就注定了她要在铁窗内度过余生。□伊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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