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杀人护士”捐肾救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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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15:50 北京晚报 | |||||||||
新华社电 美国新泽西州高等法院法官3月18日签署命令,同意一名杀死29名病人的护士捐献自己的一个肾脏。 根据最高法院法官保罗·阿姆斯特朗签署的命令,查尔斯·卡伦可以将自己的一个肾脏捐献给一位朋友的亲戚,手术费用必须由接受器官移植患者的保险公司支付。此外,摘取查尔斯·卡伦肾脏的手术必须在新泽西州一家得到州教养改造部门认可的医院进行,实施
网络编辑:刘春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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