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拾贝案主犯被判14年监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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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2:24 东方早报 | |||||||||
责任编辑 洪燕华 早报专稿 英国普雷斯顿巡回刑事法庭3月28日上午宣布,震惊世界的莫克姆湾拾贝惨案的主犯林良仁(音译)因犯过失杀人罪被判监禁14年。至此,这个历时18个月调查跨越4国取证的案件告一段落。
现年29岁的林良仁及其22岁的女友赵小青(音译),和他32岁的堂兄林慕勇还被判妨碍司法罪和协助非法移民罪。但3人均否认对中国拾贝者死亡事件负有责任。 此案事发2004年2月5日,21名年龄在18岁~45岁的中国非法移民在英格兰西北部莫克姆湾拾贝时被突然上涨的潮水吞没,不幸身亡。警方找到了21具中国人尸体,但由于至今仍有两人下落不明,警方怀疑死亡人数是23人,死亡者除1人来自中国辽宁,其余皆为福建人。英国警方怀疑这些拾贝人受到非法移民团伙控制和盘剥,随后展开了长达18个月的取证调查。 据调查,29岁的林良仁2000年持学生签证从中国来到英国,组织非法移民冒着生命危险去干活,在黑暗中,等拾贝者意识到大祸临头时已经太晚了,只有少数会游泳的人幸免于难。 英国普雷斯顿地方法庭去年9月开庭审理此案,3月24日,普雷斯顿巡回刑事法庭宣判拾贝案首犯林良仁犯21项过失杀人罪,他和女友赵小青(音译)以及堂兄林慕勇还被判妨碍司法罪和协助非法移民罪。 拾贝案另外两名被告———62岁的利物浦海湾渔业公司老板戴维·埃登和他34岁的儿子小戴维·埃登两人因向莫克姆湾拾贝人收购鸟蛤,被控雇用非法移民、违反英国移民法和劳工法。但经过长达6个月的审判,最终被法院宣判无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