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综合评价将成录取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8:44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记者张贤贞)作为初中毕业生评价关键指标的综合素质评价昨天出台了最新方案。根据市教委颁布的《200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学校在零志愿差额的录取中,对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的学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晋升”为录取的依据。

  《指导意见》指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以《成长记录册》为基础,主要
包括能够反映初中毕业生德、智、体、美诸方面的素质及个性发展的关键指标。

  其中,“德”主要评价学生思想品德学科学习、勤奋自强、诚信守法、文明礼貌、合作交流和社会实践;“智”主要评价学生基础型课程学习、拓展型课程学习、探究型课程学习和综合表现;“体”主要评价学生体育与健身学科学习、体锻健身、体质健康、卫生习惯;“美”主要评价学生艺术活动参与情况和审美能力;“爱好特长”主要考察学生兴趣爱好和各类获奖记录。

  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包括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学生互评可采取班级互评、小组互评等形成,小组互评的学生数不宜少于15人,班级评价小组则由5位班主任和本班任课教师组成,其成员须在本班级授课时间不少于1年,对学生有充分的了解。

  《指导意见》还指出,各初中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组应由校长亲自领衔,并对学校教师、学生进行评价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和诚信原则,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