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推出中医行医道德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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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11:44 今晚报 | |||||||||
新华社新加坡3月29日专电(记者张永兴)新加坡 中医管理委员会28日推出一套行医准则,以进一步规范 该国3000多名注册中医师和针灸师的行医准则,提高
其专业水平与形象。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29日报道,这份中医执业者 道德准则及道德指导原则的涵盖面十分广泛,明确列出了 中医执业者在给病人诊治时所应遵守的标准。如医师要在 其能力范围内为病人诊治,不能夸大其能力。准则还规定 男医师在诊治女病人时,应有另一名女性在场。 准则同时要求中医执业者应保存完整和准确的医疗记 录,除病人的个人资料,还要有病史、诊断、治疗、处方、 药物过敏等资料。此外,准则还对中医宣传其医疗服务方 式作出了明确规定,指出中医执业者不得自己或通过代理 发送广告,不得毛遂自荐接受采访,也不能分发文字信息 给公众。 这是新加坡自2004年1月规定所有中医师和针灸 师必须向中医管理委员会注册才可行医后为推动中医行业 专业化而采取的又一项重要措施。中医执业者认为,这是 本地中医专业化道路上的一大里程碑,因为这套以新加坡 医药理事会给西医列出的行医道德准则为蓝本的准则,在 很多方面都要求中医有相当于西医的专业标准,显示出中 医界希望提升中医执业者素质的决心。 新加坡卫生部公布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新加坡注册 中医师的人数不断增加,目前已达到1846人。同时, 注册针灸师的人数则逐年减少,只有1367人。(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