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驳回二战中国劳工索赔诉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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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16:30 石狮日报 | |||||||||
日驳回二战中国劳工索赔诉求 新华社东京3月29日电日本福冈地方法院29日以“诉讼时效”已过和“国家无答责”为由,驳回了二战中国劳工要求日本政府和日本企业给予赔偿的诉讼请求。原告对判决表示不服,将向福冈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审判长须田启之在判决中认定,强掳中国劳工和强迫中国劳工做苦役是“日本政府和日本企业的共同不法行为”,但又采纳“国家无答责”法理,即原告不能向日本实施《国家赔偿法》前的政府行为索赔,并认定原告具有赔偿请求权的20年“诉讼时效”已过,驳回了原告的索赔请求。82岁的崔广廷和80岁的崔书进这两名劳工从中国赶来法庭旁听,他们对法院作出的不公正判决感到气愤。 二战期间,三井矿山公司和三菱矿业公司共强迫8226名中国劳工在其矿山做苦役,其中有1540人被折磨致死。两家公司几乎没有向中国劳工支付工钱,但却向日本政府领取了巨额补偿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