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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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8:44 东方网-劳动报 | |||||||||
建设部通报廉租房制度实施情况 据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记者2日从建设部获悉,建设部通报全国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总体评价是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突出问题。 18个地方纳入目标管理
截至2005年底,已有北京、天津、上海、河北、浙江、山东、广东、辽宁、山西、黑龙江、江西、湖北、云南、福建、湖南、重庆、四川、新疆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方式,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纳入对市(区)、县政府目标责任制管理,明确了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目标及具体考核办法。 4个地方建立保障对象档案 根据国办关于“抓紧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的要求,以低保家庭住房困难状况为主的调查工作已基本结束。截至2006年3月10日,除海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部完成调查。 其中北京、上海、天津、河北等地已经在调查的基础上,建立了住房保障对象档案。 3地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截至2005年底,全国累计用于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资金为47.4亿元,已有32.9万户最低收入家庭被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其中,租赁补贴9.5万户;实物配租4.7万户;租金核减18.2万户。北京、上海、河北等地基本实现了对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 70个城市没建廉租房制度 部分地区对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重视不够。目前,仍有13个省(区)没有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对市(区)、县人民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70个地级以上城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部分城市廉租住房制度不完善,有122个地级以上城市没有建立严格的申请审批程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