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韩国开先河“博客”上审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03:4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据韩国媒体4月3日报道,大法院和首尔行政法院院长李宇根2日表示,首尔行政法院行政11部将被指定为“博客审判”示范法庭,从4月未开始,与劳动事故相关的行政诉讼将被优先转移到博客进行示范审理。

  在博客审判中,诉讼当事人将获得专用的博客和公告栏。当事人在审判期间,可以把自己要陈述的内容上传到博客或公告栏上。在“博客审判”中,如果某些环节有当面对质
的必要,双方可以再转到法庭上进行辩论。

  即将开始的“博客审判”还仅限于进入正式审判之前的“准备过程”。首尔行政法院计划在明年《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修改以后,将提交诉状、送达判决书等全部程序都通过“博客”进行。

  (中国日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