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投靠亲属类单程赴港澳定居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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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5:45 深圳晚报 | |||||||||
一、办理条件 (一)申请对象 申请人为我市常住户籍且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的无依靠小孩(包括被合法收养子女),父母均不在内地定居或父母双亡,须投靠定居港澳的直系亲属或近亲属的。
(二)提交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广东省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表》(申请表意见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意见并盖章),申请人浅蓝色底光学光面正面半身彩照(规格为48mmX33mm)两张;2、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 3、提交出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无原始出生证明的,须填写DNA测试申请表); 4、提交拟投靠的港澳亲属身份证,回乡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如果是外国籍的,须同时出具外国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外国籍身份的证件。 5、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 (1)无依靠小孩投靠父母的,提交父母结婚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父母离异的,提交法院确定的父或母对其具有抚养权的离婚判决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2)孤儿投靠亲属的,提交父母已死亡的户口簿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复印件(交验原件)及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3)投靠养父母的,提交收养关系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二、办理部门及渠道 1、申请人本人及港澳关系人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申请。 2、申请人凭出入境管理部门下发的定居通知书、注销户口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手续后,到市局出入境处办证大厅录入相片,十五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及港澳关系人一起再回办证大厅领取前往香港或澳门定居证件。 三、常见问题答问 袁先生:无依靠未成年子女投靠亲属的定居分数线是多少? 答:分数线为16分。 许小姐:无依靠未成年子女投靠亲属,如果申请人在获得批准时已超过18周岁,能否前往港澳定居? 答:可以,因为是以申请时年龄为准。 周太太:深圳户籍的父母,能否申请赴港澳定居照顾在港澳出生的子女?答:不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