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萨维被认定适用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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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12:55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专电美国联邦法庭陪审团3日认定,由于“9·11”事件犯罪嫌疑人萨卡里亚斯·穆萨维向美国联邦调查局(FBI)特工撒谎,导致“9·11”袭击得以毫无阻拦地进行,因此他“适于死刑判决”。审理工作将于6日进入量刑第二阶段,最终决定是否判处穆萨维死刑。 当天的裁决仅耗时9分钟。主审穆萨维案的联邦法庭法官利奥妮·布琳克玛从首席女
首席女陪审员说,12名陪审团成员在穆萨维3项罪名中的所有4个方面均意见一致,认为适于判死刑。这3项罪行分别是:共谋制造国际恐怖主义事件、共谋摧毁飞机和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现年37岁的穆萨维是摩洛哥裔法国人。“9·11”前3个星期,正在学习飞机驾驶的穆萨维因涉嫌违反移民法而被美国当局逮捕。检察官认定他对“9·11”计划知情不报,对近3000人的死亡负有责任,因此要求判处他死刑。 穆萨维2005年在庭审中承认,曾接受飞行训练,与“基地”组织成员实施劫机及其他犯罪活动。但他称自己没有直接参与“9·11”事件,只是准备在第二轮袭击中攻击白宫。不过,今年的庭审过程中,穆萨维又出人意料地承认自己曾计划在“9·11”当天与另一名同伙劫持“第五架飞机”袭击白宫。据他所说,这名同伙是2001年12月22日在一架巴黎飞往迈阿密的飞机上被捕的“鞋子炸弹”案犯理查德·里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