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旅游可"自由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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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12:34 新闻晚报 | |||||||||
□中国日报消息 目前为止,中美两国还未签订“旅游目的地协议”,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旅游者不能个人前往美国旅游。 日前,美领馆官员表示,美国非常欢迎来自中国的游客,只要符合条件的申请者,
即使是通过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进行签证申请,也只是在电话预约、递交材料、签证面谈等程序上以团体形式出现,等到签证官员审核申请材料时,仍然是按照每个申请者的单独情况决定是否签发旅游签证的。所以,赴美旅游签证不存在“团签”的概念。因此,申请者所委托的旅行社名誉、经营规模、团队人数等因素都不会对签证结果造成影响。 至于旅游申请者的资格条件,包括其出国的经历与频率、工作时间与身处某行业的时间、月收入等财务情况、家人居住地等家庭情况,美领馆表示,对以上条件并无硬性要求,而是综合判断申请者是否会准时返回中国。因此,没有出过国、工资收入不高、工作时间不长的申请者都有获得签证的可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