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情侣公共场合“限时亲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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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13:25 深圳晚报 | |||||||||
印尼丹格朗市日前制定了一条法规:没有亲戚关系的人在公共场合“嘴唇接触”的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据英国媒体4月7日报道,丹格朗市议会去年通过了非常严格的“反卖淫法”,而此次推出的法规是作为该法案的“实践指南”。不过,这条“实践指南”恐怕很难实践:所谓的5分钟时限是指连续亲吻的时间还是多次加起来的总时间?开放的西方人是不是也要遵守这
印尼目前正在研究制定一部全国性的“反色情法”。根据新法草案,如果两个人在公共场合接吻,可判5年徒刑。女性在公共场所暴露大腿、胸部,甚至露出肚脐,都是犯法行为。未婚男女同居一室也在禁止之列。(康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