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合接吻禁止超过5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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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14:28 新民晚报 | |||||||||
本报专稿印尼坦格朗市媒体近日报道,该市公布了一项新的规定,即如果两个陌生人在公共场合接吻超过5分钟,那么他们就将面临被拘禁的后果。 当地政府辩解称,这一规定将给政府官员在贯彻实施去年的反卖淫法方面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方针。但该规定中所指的接吻是否为不间断地持续5分钟,目前还并没有明确。(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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