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74名“有罪警察”遭指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06:51 扬子晚报 | |||||||||
在人们印象中,警察是正义的化身。但英国《独立报》10日独家揭露了一个惊天内幕:有74名英国伦敦警察署现役警官有犯罪记录。消息一出,英国各界立即要求警务系统在惩戒违法警官时更负责任。 警官犯罪
根据信息自由相关法案规定,伦敦警察署长官伊安·布莱尔在与高层管理人员商讨一个月后,最终决定向媒体公布这一消息。这也是伦敦警察署首次公开因刑事犯罪获罪或受到警告的现役警官数量。由于这一数字只是2000至2005年间违法的警官数量,留有犯罪记录的现役警官很可能不止74名。这些警官本应被革职,但事实是,尽管其中的12人曾接受过纪律质询甚至被劝退,但目前依然在警局效力。 74名警官中有61名因酒后驾车获刑事罪,其他警官则因轻微人身侵犯或刑事毁坏获罪或受到警告。另有1名警官因被判刑事罪正在接受纪律检查。除此之外,还有33名为伦敦警察署工作的文职人员在2000至2005年间被判犯有刑事罪。 各方指责
数字表明,不少警官甚至在因行为不端接受了伦敦警察署内部的彻底调查后,依然逃脱了最终制裁。英国各界9日纷纷对警务内部纪检系统提出指责。刑事上诉律师协会主席坎贝尔·马龙认为:“能成功指控警官的案例已算少数,因此这种警官获罪后仍可在警局就职的状况令人担忧。”一个名为“自由”的社团组织领导人沙米·查卡拉巴提也认为,现役警官必须保持极高的行为准则。“我很难信任一名犯过严重侵害罪的警官,”他直言。刑法初级律师协会负责人、代表警官接受刑事指控的罗德尼·华伦律师也表示,当有关任何警官不良行为证据出现时,警方都有义务采取行动。他说:“如果警官的人格遭到质疑,很难相信他或她还能恰当地为警局服务。如果他们的犯罪显示出暴力倾向,我们就应表示关注。警官必须在控制自己的行为方面做出典范,因为他们要对付的罪犯可能就极端暴力或令人恼火。” 招募政策
根据伦敦警察署的招募政策,任何人如果被判犯有严重刑事罪,就几乎不可能再成为伦敦3万警官中的一员。但伦敦警察署明确表示,他们在考虑警官申请时,看重的是实质,因此犯罪记录并不是一道天然屏障。伦敦警察署自己的行为准则也声明,任何警官,如果有败坏或可能败坏警署声誉的行为,只是有可能面临制裁。 面对各界指责,伦敦警察署发言人已经表态:“伦敦警察署期望雇员们的行为始终专业、道德且高度正直。任何使伦敦警察署丧失名誉的雇员行为我们都将极其严肃地对待。”海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