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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举行仪式庆祝成立60周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9:10 今晚报

  新华社海牙4月12日电(记者刘黎)联合国的主

  要司法机构、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法院4月12日举行仪

  式,隆重庆祝法院成立60周年。

  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第60届联合国大会主席扬·埃

  利亚松、荷兰女王贝娅特丽克丝、外交大臣贝尔纳德·博

  特以及常驻海牙的外交使节及国际组织代表等出席了仪式。

  安南在仪式上致辞,高度评价国际法院成立60年来

  对诠释国际法、加强世界秩序做出的贡献。他说,当前国

  际法在人类社会中的作用更趋重要,国际法不仅协调国与

  国之间的关系,为国家之间共处与合作提供规范框架,也

  促使各国携手行动共同解决复杂的国际问题。

  安南说,法院的判决使国际法得到解释和执行,法院

  的司法建议则帮助澄清了许多重要或敏感的问题。目前越

  来越多的联合国成员国愿意让国际法院来裁决它们的争端,

  包括领土和水域的疆界划定、是否违反某些条约,以及在

  种族灭绝和武力使用等问题上的争端。安南呼吁尚未承认

  国际法院的强制性司法管辖权的国家改变立场,承认国际

  法院的强制性司法管辖权,或者通过签订特别协定,将其

  争端提交给国际法院仲裁。

  埃利亚松发表讲话说,国际法院成立以来处理了许多

  疆界划定、外交保护和种族灭绝等方面的争端,同时也对

  制订环境和人权方面的国际法标准做出了贡献。他说,国

  际法院帮助国与国之间和平解决争端,对促进世界和平与

  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际法院是根据《联合国宪章》于1946年4月成

  立的,其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提交的法律争端根据《联合国

  宪章》规定以及有关条约及公约做出判决,或对联合国其

  他机构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是民事法

  院,只受理主权国家之间的争端,它没有刑事管辖权,不

  能审判个人,例如战犯。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当事国一致

  同意提交国际法院的法律争端,国际法院才能做出裁决。

  国际法院共有15位法官,法官由联合国大会和联合

  国安理会选举产生,任期9年,可以连任。中国籍法官史

  久镛自1994年2月以来一直担任国际法院法官,并曾

  在2003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担任法院院长。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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