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吁安理会通过强硬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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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8:04 东方早报 | |||||||||
责任编辑 洪燕华 据新华社电 美国国务卿赖斯4月13日说,伊朗应当为拒绝暂停铀浓缩活动承担后果。在联合国安理会本月底就伊朗核问题再次举行会议时,美国将敦促联合国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就伊朗核问题通过一项措辞强硬的决议,以便让伊朗方面认识到它除了服从外别无选择。
《联合国宪章》第七章规定,在国际和平遭到威胁或发生侵略行为的时候,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其中包括军事手段,来促使国际社会的意愿得到执行。布什政府在2003年发动伊拉克战争前就根据该条款促使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几个有关伊拉克问题的决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