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立法限制非政府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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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4:28 新京报 | |||||||||
《非政府组织法》生效 据新华社电俄罗斯《非政府组织法》18日开始生效。 这部法律对俄非政府组织接受国外资助进行了严格限制,并规定国外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在俄开办代表处的一整套程序。
该法还规定,在俄注册的外国非政府组织必须向俄方通报资金来源并说明资金用途,俄本国非政府组织如果接受了国外资助,也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和用途。如果这些组织的活动目的被发现与俄宪法相抵触并威胁到俄国家利益,其注册权将被取消。 该法于去年12月获得俄国家杜马(议会下院)通过,普京总统随后签署该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