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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非政府组织法》生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8:37 今晚报

  新华社莫斯科4月18日电(记者宋世益)俄罗斯

  《非政府组织法》18日生效。

  这部法律对俄非政府组织接受国外资助进行了严格限

  制,并规定国外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在俄开办代表处的

  一整套程序。该法还规定,在俄注册的外国非政府组织必

  须向俄方通报资金来源并说明资金用途,俄本国非政府组

  织如果接受了国外资助,也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和用途。如

  果这些组织的活动目的被发现与俄宪法相抵触并威胁到俄

  国家利益,其注册权将被取消。

  俄联邦登记局官员说,该法生效意味着新的非政府组

  织可以开始登记,而已经成立的非政府组织应重新登记。

  该法于去年12月获得俄国家杜马(议会下院)通过,

  普京总统随后签署该法。1月17日,《俄罗斯报》全文

  公布了该法律文本。根据规定,该法律在正式公布90天

  后生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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