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申请中国绿卡指南(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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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6:04 深圳晚报 | |||||||||
(接上期) 5、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1)投资类人员及其配偶、子女 A、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登记证明及联合年检证明、验资报告、个人完税证
B、配偶申请的,需提供本人的永久居留证、婚姻证明。 C、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申请的,需提供本人永久居留证、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子关系证明或收养证明。(2)任职类人员及其配偶、子女 A、任职单位出具的本人职务或职称证明; B、《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 C、任职单位的登记证明、年检证明、个人完税证明; D、配偶申请的,需提供本人的永久居留证、婚姻证明。 E、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申请的,需提供本人的永久居留证、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子关系证明或收养证明。(3)特殊人员及其配偶、子女 A、提交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和有关证明; B、配偶申请的,需提供本人的永久居留证、婚姻证明; C、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申请的,需提供本人的永久居留证、子女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或者收养证明。(4)夫妻团聚人员 A、提交中国籍配偶的常住户籍证明或其外国籍配偶的永久居留证; B、婚姻证明 C、经公证的生活保障证明及房屋租赁或产权证明。(5)亲子团聚人员 A、申请人的父母至少有一方为中国公民或为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提交中国籍父母的常住户籍证明或其外国籍父母的永久居留证; B、亲属关系证明。(6)亲属投靠人员 A、提交被投靠的中国公民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人的永久居留证; B、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投靠人国外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C、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及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 D、经公正的投靠人或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产权证明。三、办理部门及渠道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受理,可由被委托人代为申请,但需提交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申请人在国外出具的委托书,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