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父强暴5名亲生女被判32年 还要再受24下鞭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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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15:08 新华网 | |||||||||
新华社电新加坡高等法院18日做出裁决,判处一名45岁男子32年监禁,因为他竟然强暴了自己的5个亲生女儿。新加坡高等法院裁定这名男子5项强奸指控和其他34项指控成立。除了被判入狱32年外,他还将受到24下鞭刑的惩罚。 “他犯下的一系列强奸罪行令人作呕,”法官的判决书说。根据法庭公布的文件,这名45岁的男子是一名经营交通运输的企业主,除了4个合法妻子外还有6个包养的情妇,她
这名男子在给妻子和孩子授课时声称,作为父亲他完全拥有自己的孩子,包括和他们发生性关系的权力。他通过自己的妻子劝说女儿,要随时满足父亲的“需要”。在长达18个月的时间里,他多次强暴自己的5个女儿,其中两人在怀孕后还被迫堕胎。 16岁的长女忍无可忍之下在去年6月向警方报案,才使得这个男子的禽兽行径曝光。令法官感到震惊的是,这名男子在法庭上竟然狡辩说,自己看到长女和一名少年“举止异常”,所以他觉得如果能满足女儿的性需要她就不会和那名少年发生关系。 来源:扬子晚报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