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美要求俄停止与伊核合作无法律根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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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9:42 汉网 | |||||||||
据新华社电 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卡梅宁20日在莫斯科发表声明说,每个国家都有权决定自己同谁合作、如何合作,美国要求俄停止同伊朗在布什尔核电站项目上的合作是毫无法律根据的。 卡梅宁说,只有联合国安理会才有权作出关于暂停同某个国家在某个领域合作的决定,迄今为止安理会并没有作出关于停止同伊朗在核能领域合作的决定。
卡梅宁说,布什尔核电站的技术特性决定其反应堆不可能用于生产核武器材料,该核电站同伊朗铀浓缩活动没有任何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