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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符合主权国家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7:51 华商网-华商报

  据以色列《国土报》23日报道,在对一起民事诉讼案进行的裁决中,以色列耶路撒冷地区法院认为,巴勒斯坦已符合一个主权国家所具备的基本条件。

  据报道,案件是因一起土地纠纷引起的。约旦河西岸埃隆莫雷赫犹太人定居点的一所学院从巴勒斯坦一个村庄购买了一块隶属于巴方的土地,而后发现土地证书存在虚假成分,因此要求村长退还购地资金,但遭到拒绝。于是,这所学院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被
告退款,并在巴勒斯坦强制执行。

  耶路撒冷地区法院在裁决书中说,巴勒斯坦拥有领土、人口和政府机构,并具备了所有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所应有的条件,与以享有平等地位。因此,虽然法院认为被告应退还原告的土地款,但不能在巴勒斯坦强制执行依照以色列法律而作出的判决。

  长期以来,以色列一直反对巴勒斯坦建国,直至2003年才在中东问题有关四方的推动下接受中东和平“路线图”计划,同意巴勒斯坦于2005年建国。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该计划至今仍未能得以真正实施。

  另据报道以色列《国土报》23日说,候任总理奥尔默特很可能组建一个以色列历史上的最大内阁,包括27个部长职位,以满足所有组阁伙伴的要求。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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