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建出境旅游预警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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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9:09 东方网-劳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国家旅游局、外交部25日发布的《中 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首次建立旅游预警机制。 预案明确,根据事发地点、性质、规模和影响,中国公民出境旅
游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 一般(Ⅳ级)四级。事发后,当事人立即向事发地有关部门报警求助, 并组织必要的自救。同时,迅速向我驻当地外交机构和国内组团单位 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