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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每周上班时间应在24小时以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5:00 新民晚报

  本报专稿最近荷兰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如果孕妇仍然全天制工作,并且工作比较紧张,那么她们胎儿的健康将会受到很大影响。专家建议她们每周工作时间应在24个小时以下。

  此项研究结果表明,每周工作32个小时以上的妇女在生产时很可能出现难产,她们的新生儿也很有可能非常爱哭,体重更比普通婴儿要轻。这是妇产专家在对7000位阿姆斯特
丹新生儿母亲进行调查后得出的结论。

  调查报告说,坚持正常上班的孕妇产下的婴儿,其体重要比正常婴儿平均轻大约150克,而此类婴儿成人后体重超标的可能性很大,患糖尿病的几率会比正常婴儿增加几倍。(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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