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法院裁定选举结果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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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7:13 华商网-华商报 | |||||||||
乌克兰最高行政法院25日最终裁决,驳回四个党派对中央选举委员会确认议会选举结果违法的上诉,裁定中央选举委员会的行为合法,正式确认了委员会此前公布的最终选举结果。乌最高行政法院在裁决书中指出,维特连科人民反对派联盟、卡尔马津联盟、市民大会党和利特文联盟提出的所有诉讼请求都没有充分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此次裁决为最终裁决,不能上诉。
提起上诉的4个政治派别都是在3月26日议会选举中失败未能进入新议会的政党。在最高行政法院做出终审裁决后,乌克兰中央选举委员会随即授权指定媒体公布议会选举最终结果。4月26日,2002年选举产生的旧议会召开最后一次会议,随后解散,新议员们将在随后一个月内宣誓就职。如果进入新议会的5个党派不能在此后一个月内达成协议,结成多数派联盟,联合组阁,总统将依法解散议会,重新选举。辛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