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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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10:13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记者 黄全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30日在此间发布联合公告,决定对人工心肺机等部分医疗器械产品实施注册制度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这部分医疗器械产品包括: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血液透析装置、空心纤维透析器、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管道、心电图机、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肺机、橡胶避孕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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