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大选被裁定无效 重新选举应在60天内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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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03:59 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曼谷5月8日电】泰国宪法法院8日裁定,泰国选举委员会在组织4月2日国会下议院选举中“有违法和违宪行为”,因此选举结果无效,应重新举行国会下议院选举。宪法法院说,重新选举应在60天内举行。 宪法法院裁定选举无效后,民主党立即表示欢迎。泰国看守内阁农业和合作社部长素达拉·革育拉攀说,泰爱泰党“谨慎欢迎”法院的裁决,准备“参加另一场选举”。
至于“离开政坛”的看守内阁总理他信·西那瓦,尽管泰国媒体暗示,他信上周末与泰爱泰党多名领导人打高尔夫球,拉开了竞选活动“前奏”,但他信的助手说,他信与内阁成员一起露面,并不代表他将重返政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