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宪法法院裁定4月大选无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08:42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曼谷5月8日电泰国宪法法院8日裁定,泰国选举委员会在组织4月2日国会下议院选举中“有违法和违宪行为”,因此选举结果无效,应重新举行国会下议院选举。 宪法法院的14名法官当天上午对指控选举委员会在组织选举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诉讼案进行审议裁决。法院秘书长派汶在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14名法官中有8人认为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时间确定、填票隔箱摆放上违反选举法;9名法官认为应举行新的国会下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