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宪法法院裁定4月2日大选违宪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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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11:06 青年时报 | |||||||||
据新华社电 泰国宪法法院8日裁定,泰国选举委员会在组织4月2日国会下议院选举中“有违法和违宪行为”,因此选举结果无效,应重新举行国会下议院选举。 宪法法院的14名法官当天上午对指控选举委员会在组织选举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诉讼案进行审议裁决。法院秘书长派汶在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14名法官中有8人认为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时间确定、填票隔箱摆放上违反选举法;9名法官认为应举行新的国会下议
泰国4月2日举行国会下议院选举,并于4月23日举行补选,但未能产生法律规定的足够议员数额。反对党要求废除选举结果的呼声高涨,泰国国王随后请求法院共同解决这一难题。 来源:青年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