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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官员称难以在规定期限内销毁全部化学武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5:43 新华网

  新华网华盛顿5月11日电(记者 杨晴川 潘云召) 据此间媒体11日援引美国负责销毁化学武器事务的陆军化学品管理局局长帕克的话报道,由于行政程序和技术问题,美国难以在禁止化学武器组织规定的最后期限2012年前全部销毁所拥有的化学武器。此前美国已将最后期限推迟了5年。

  根据1997年生效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宣布拥有化学武器的国家最迟应于
公约生效10年内完成销毁。2003年,美国向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缔约国大会提出延期销毁申请,经批准后将最后期限再延长5年,即2012年。

  但帕克表示,迄今美国仅销毁了其所宣布拥有的27768吨化学武器中的10125吨,因此难以在2012年前完成所有化武的销毁工作。他说,销毁进程缓慢有两个原因,一是销毁化学武器设施所在地的当地政府有关行政程序过于繁琐导致延误,二是一些用于销毁化学武器的焚化炉出现了技术故障需要加以修理和改进。

  帕克说,有关部门将加快销毁进程,使销毁工作尽快完成。但他没有说明这一进程将推迟到何时才能结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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