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欺诈及挪用公款 黄禹锡遭正式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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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04:41 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消息】韩国首尔地方检察厅12日发表了黄禹锡干细胞造假事件的最终调查结果,决定以欺诈罪、挪用公款罪以及违反《生命伦理法》的罪名起诉黄禹锡。同时遭到起诉的还有黄禹锡的几名重要助手。 检察官认为,黄禹锡是整个论文造假事件的总策划人,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的行为已构成欺诈罪。
此外,黄禹锡私自挪用政府和民间组织提供的28亿韩元(约合300万美元)研究经费,用于非法收购人类卵子进行研究以及向政界人士提供政治捐款等,涉嫌挪用公款罪。 根据韩国《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挪用公款罪最多可判处10年监禁。而违反《生命伦理法》的最重惩罚是3年监禁。 | |||||||||